首页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退税业务的办理 第二十五条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退税业务的办理 第二十五条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资金由退税代理机构先行向境外旅客垫付。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