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二十条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二十条 投资主体就境外投资项目签署任何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的相关文件前,须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