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2005年) 第十条 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2005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对以并购方式进行境外投资的,还应重点把握: 是否涉及东道国敏感产业领域或其法规限制投资的行业; 是否考虑了相关的法律问题; 是否考虑了东道国的政治与安全风险及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 是否考虑了东道国工会组织、企业社会责任和文化融合问题。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