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经批准落地的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必须委托国家广电总局指定的机构独家代理其在中国境内落地的所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