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一个境外卫星电视机构原则上只批准其一个频道在规定的范围内落地。不批准新闻类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我境内落地,不批准境内广播电视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在境外开办的卫星电视频道在境内落地。如有特殊需要,需特殊报批。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