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200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2009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境外上市公司减转持工作仍按现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