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2009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转持程序 第十一条 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至本办法公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转持程序: 第十二条 本办法公布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转持程序: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