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1999年) 三、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1999年) 三、 三、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审批程序 (一) 在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3个月前,保荐人须代表公司向证监会提交本指引第二部分(一)至(三)项文件(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同时抄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 (二) 证监会就公司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会商国家经贸委。 (三) 经初步审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自收到公司的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同意正式受理其申请函告公司,抄送财政部、外经贸部和外汇局;不同意受理的,说明理由… (四) 证监会同意正式受理其申请的公司,须向证监会提交本指引第二部分(四)至(八)项文件(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申请文件齐备,经审核合规,而且在正式受理期间外经贸… (八)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