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1999年) 三、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审批程序 (一)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1999年) (一) 三、 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审批程序 (一) 在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3个月前,保荐人须代表公司向证监会提交本指引第二部分(一)至(三)项文件(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同时抄报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如有关政府部门对公司的申请有异议,可自收到公司申请文件起1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书面通知证监会。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