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堤防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检查监测 第十五条 堤防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检查监测 第十五条 堤防管理单位应开展工程现场检查监测工作,监视并掌握水情、河势、设施设备性能、运行性态和变化趋势,查找存在的隐患、缺陷和损坏,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危及堤防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