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堤防管理单位应根据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涵盖岗位职责、检查监测、维修养护、设备操作以及防汛管理、安全管理、穿(跨)堤建筑物管理、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内容的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关键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图表应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