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专户子公司的治理结构、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等情况,对不同专户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和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等进行差异化调整。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