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专户子公司开展的固有资金投资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其他业务,应当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范围。

各类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该类业务规模×风险资本准备计算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