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 第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全资设立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与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应当持续不低于51%。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