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固有资金运用应当遵循谨慎稳健、分散风险的原则,确保固有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得影响基金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