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十四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十四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