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各方信赖利益,并遵循以下原则:
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
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
发挥社会资本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
保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保证特许经营持续性和稳定性;
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维护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