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五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五条 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