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四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订立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