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八章 报告制度 第四十八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报告制度 第四十八条 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投资管理合同及受托机构的要求,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如发生特殊情况,还应当提供临时报告或者进行重大信息披露。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