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养老基金资产市场价值大幅度波动。

有可能使养老基金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