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8年) 三、 配套措施 (四) 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8年) (四) 三、 配套措施 (四) 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基础标准落实、基础数据真实性、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服务便利可及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证支出责任落实。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