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先进单位和个人自预算批复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原则上应当自预算批复之日起1年内执行完毕,因特殊原因1年内不能执行完毕的,执行时间从预算批复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