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五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五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投诉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受理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