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五十一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一条 第六章 检查监督 第五十一条 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认为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执业核准、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中有错误或者不当的,应当及时责令其纠正。 司法行政机关不履行管理职责或者干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