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中发现本地区政府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其提出法律服务建议。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