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坚持非法要求、故意隐瞒重大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严重违反委托合同约定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拒绝为其代理或者解除委托关系。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