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保护规定(1985年) 第三条 对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的要求: 二、 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保护规定(1985年) 二、 第三条 对基准气候站观测环境的要求: 二、 基准气候站周围的工程设施边缘与基准气候站边缘的距离,铁路路基必须为二百米以远(电气化铁路路基为一百米以远);公路路基必须为三十米以远;水库等大型水体(最高水位时)必须为一百米以远。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