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