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六章 水价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水价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各级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镇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加强水质管理,保证安全可靠供水。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