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202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还原事发经过,形成的运营险性事件技术分析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单位概况;
发生经过和处置情况,含现场救援、行车组织调整、乘客疏散等方面;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含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事件整改与防范措施;
有关图文、视频、音频、数据、文件等资料。
发生单位概况;
发生经过和处置情况,含现场救援、行车组织调整、乘客疏散等方面;
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含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事件整改与防范措施;
有关图文、视频、音频、数据、文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