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总结行业出现的共性问题、新问题或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问题,组织年度研讨,并邀请行业专家参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