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信息报告与分析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行业运营安全动态,不定期发布警示案例、情况通报、分析报告,持续记录、动态跟踪行业安全态势,提出行业安全发展策略。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