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章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章 第七章 运营安全专家 第四十四条 交通运输部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专家库,专家库专家涵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体、运营组织、土建结构、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安全应急等领域。 第四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邀请等方式组织遴选确定专家库名单,并不定期更新。专家库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四十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可从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专家库中聘请专家协助开展监督工作。 第四十七条 评估监督专家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入评估范围内任何区域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查阅、数据调取、人员问询等工作。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等应当为专家监督工作… 第四十八条 聘请评估监督专家发生的费用,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按规定列支。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