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