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

具有具备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业经历2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