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章 设施设备运行监测 第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设施设备运行监测 第十条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供电、通信、信号、车辆、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站台门等存在接口关系设备的系统时钟进行监测和校准,确保各系统与主时钟服务器同步。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