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行车组织指挥管理层级自上而下可分为线网级、区域级和线路级。线网级负责监视线网运行状态、统筹线网运营生产、组织应急情况下线网列车运行调整,以及对外联络协调。区域级负责监视所辖线路运行状态、统筹所辖线路运营生产,以及组织应急情况下所辖线路列车运行调整。线路级负责本线路运行计划执行和调整、应急指挥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