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列车ATP失效时,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行车调度人员。行车调度人员原则上应组织列车在就近车站清客后退出服务,确需继续载客运行至终点站的,应与前方列车至少间隔一个区间并限速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