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是否满足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进行内容审核。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根据所评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初期运营情况,可对初期运营安全评估涉及的系统功能核验和系统联动测试相关项目进行复测,并说明复测项目和内容的必要性。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可采信运营单位提供的测试结果或委托有关单位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