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演练和培训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