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预案评审和发布 第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预案评审和发布 第十一条 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预案涉及的其他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 评审人员与应急预案编制单位不得存在隶属关系。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