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五章 监理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四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监理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四十八条 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 项目监理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