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协商建立健全跨区域协同的票务管理、乘客信息、标志接续等乘客服务标准,提升一体化服务水平。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