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条例(1984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十五条 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市的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部署城镇体系。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