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 第十四条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水资源紧缺城市,应当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采取措施提高城市污水利用率。 沿海城市应当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 有咸水资源的城市,应当合理开发利用咸水资源。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