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 第三章 城市燃气经营 第十九条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城市燃气经营 第十九条 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职工应当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