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1997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经批准的公共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