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 第四章 城市燃气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城市燃气的使用 第二十五条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必须制定用户安全使用规定,对居民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检修,并提供咨询等服务;居民用户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定。 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对单位用户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并负责其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