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十八条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十八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